(一)按件收费适用于小额案件,收费因地区不同在数千元不等,委托时要考虑当地经济水平和案件复杂程度。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比例在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小额标的比例可能偏高,要根据欠款金额核算费用。
(三)风险代理前期收少量基础费用,胜诉后按回款金额比例收费,比例不超百分之三十,可在前期减轻经济压力。
(四)发律师函等非诉讼服务收费较低,若欠款争议小可优先考虑。
(五)委托人与律师协商确定收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金额、支付方式和服务范围,确保双方权益。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