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男女双方最终是否
协议离婚分为两种情形:
(1)男女
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直接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这也是现实中程序最简单、引起
纠纷最少的
离婚途径,充分贯彻了意思自治原则。但是婚姻
登记机关发给
离婚证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男女双方已经对财产问题达成协议,由于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
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因此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发给离婚证。此时在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一刻该协议就已经生效。
(2)财产分割协议一方反悔的。如果男女双方以同意
登记离婚或者到人
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双方最终并没有协议离婚而是进入了
诉讼离婚程序,此时一方反悔的,之前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被认定为没有生效,而是依照诉讼离婚程序依法对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