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屋已建成且符合交付条件,业主可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此时不能直接主张退回房款,应优先要求履行合同获取房屋所有权。
(二)若房屋未建成或不符合交付条件,业主可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房款。
(三)若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业主应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消费者购房人的债权在破产清偿中具有优先受偿权,但优先受偿范围通常限于已支付的购房款本金部分。
(四)业主应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如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款及赔偿损失,同时积极关注破产程序进展,配合管理人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