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存夫妻书面财产约定。婚内要签订实行分别财产制的书面协议并留存原件,协议内容清晰表明婚姻存续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作为适用离婚经济补偿的基本前提。
(二)收集家务劳动付出证据。像照顾老人可保留医疗记录、护理协议;对于抚育子女,留存学校活动记录、家长会签到表;家庭日常开销留好支付凭证,雇佣家政的保留服务合同及费用支付证明等,以此证明自己承担较多家务。
(三)做好时间证明。可通过整理相关日常生活记录、社区证明等,证明自己在婚姻期间持续进行大量家务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