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清算欠薪时,职工应及时关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在期限内积极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准确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准备好相关证据提交。
(二)密切留意管理人对债权的调查和公示情况。若对公示清单无异议,债权确定;若有异议,先要求管理人更正。
(三)若管理人不更正异议,职工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