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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的刑期,是从判决执行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要是在判决执行之前就已经被羁押了,那羁押一天就可以抵刑期一天。
比如说,有个人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可在判决执行之前,他已经被羁押了 20 天。
这样一来,用 20 天去抵三个月拘役的刑期,算下来他实际要服刑的时间就是一个月零 10 天。
这样做,主要就是为了能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可不能因为之前的羁押就让刑期变得太长,那可就不合理。
在实际的司法工作当中,准确地确定拘役刑期的起算点,那可是相当重要的,这对被告人的刑罚执行还有权益保障都有着很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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