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出卖,若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买卖有效,另一方离婚时可请求赔偿;若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买卖行为效力待定,需看另一方是否追认。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第三人善意购买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合理对价且完成产权登记时,买卖行为受法律保护而有效,此时另一方不能追回财产,但可在离婚时向擅自处分方索赔。若第三人不满足善意取得的条件,像明知是共同财产仍购买,或未支付合理价格、未完成产权登记等,该买卖行为并非直接有效或无效,而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若另一方事后认可该买卖,那买卖就有效;若另一方拒绝认可,就可主张买卖无效并要求第三人返还财产。若您在夫妻共同财产买卖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想进一步了解自身权益和应对办法,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