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意向金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其本质属于预付款。在双方最终未达成交易的情况下,从原则上来说,意向金是应该退还的。
(2)当缴纳意向金时明确约定其为定金性质,若给付方违约不订立合同,就丧失了要求返还的权利;而收受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
(3)若未将意向金约定为定金,只是体现了给付方的购买意向,在交易未达成且给付方要求退还时,收受方通常应当退还。就像购房场景中,若因开发商原因无法签约,意向金应退还;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不买,开发商可能按约定处理。
提醒:
缴纳意向金时,要明确其性质是定金还是普通意向金。不同性质在交易未达成时有不同处理方式,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