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赔三”可不是仅仅把东西退了、把钱退了这么简单。
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的一个规定。
要是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时候有欺诈行为,那消费者除了可以让他们把买的东西退回来(这就是“退一”),还能让经营者按照购买商品的价钱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来进行赔偿(也就是“赔三”)。
比如说,有个消费者买了一件价值 100 元的商品,要是商家有欺诈行为,那这个消费者不但能让商家把 100 元退回来,还能额外拿到 300 元的赔偿。
这个规定主要就是为了狠狠地打击商家的欺诈行为,好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在遇到欺诈的时候能得到应有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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