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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人担保期限是三年吗?

连带担保人担保期限是三年吗?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3-03 19:55:48 已帮助32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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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人担保期限
担保方式一般分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债务清偿期到期时,债权人未向债务人要求债权之前是没有权利向保证人主张债权的;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债务清偿期到期时,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主张债权。如果借款合同没有注明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按照商业惯例推定为连带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向保证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即为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免责。通过您的描述我觉得 您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但是不用担心,约定还款日为2009年得5月24日,保证期间只到2009年11月24日,现在早就过了保证期间了。不过我国普通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到2011年5月24日此债权人仍然不向法院主张债权的话,这位老兄就要丧失胜诉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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