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民事纠纷调解程序怎么走

民事纠纷调解程序怎么走

你好,以下是民事纠纷调解程序的相关内容

一、申请:

民间纠纷,应当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申请,申请可以采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并有明确的当事人、申请事项和事实根据,直接报送纠纷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受理:

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提交申请内容和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受理;未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一般劝说当事人先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诉的纠纷,或其他执法机关正在处理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

  三、调查:

纠纷受理后,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开展纠纷调查、取证、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作记录。

  四、调解:

调解时由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陈述纠纷事实和理由,提出证据,调解员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并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依法合理做出调处意见,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

  五、调解结果:

  (一)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由双方当事人、人民调解员签字,经调解委员会主任审核后,盖该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二)双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由调解员出具“调解意见书”。调解民间纠纷,能够即时调解的当场调解结案;不能当场调解的,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调解;特别疑难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申请人撤回申请或者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终止调解。

最新修订:2024-02-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