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约金数额由租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要遵循公平原则,不能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低于损失时,可请求增加,过分高于损失通常指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2.实际损失涵盖房东重新招租的空置期损失、中介费用损失等合理支出。所以违约金数额设定建议参考可能的实际损失,一般以一至两个月租金为宜。约定过高如超过三个月租金,可能被认定不合理而调整;约定过低则难以弥补守约方损失。
3.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和适用情形,防止后续产生争议。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时,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但有约定则优先按约定履行。
4.解决措施和建议:租赁双方设定违约金应以弥补实际损失为核心,兼顾公平,将违约金控制在一至两个月租金范围内,同时在合同里清晰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与适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