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标的是否为流通物可执行财产应当是合法流通物,违法建筑、划拨用地及地上建筑物等进入流通市场存在障碍的财产,不属于可执行财产。对执行标的这一属性的判断由执行部门决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寻求救济。如本案这种具有特殊背景的历史遗留用地,存在完善用地手续的可能。若能通过补办手续使违法建筑转为合法,则债权清偿可得到保障。由执行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此类问题,有利于发挥物的使用价值,确保债权受到公平合理清偿。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