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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羁押期限,如何计算

羁押期限的计算可不是那么简单,一般都是从拘留或者逮捕的那天开始算。

在侦查这段时间里,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还有别的重要罪行,那就得从发现的那天重新开始计算羁押期限。

要是犯罪嫌疑人不肯说自己的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也不清楚,那侦查羁押期限就得等到查清他的身份那天才能开始算,不过可不能因为这个就停下对他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待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案子,通常得在一个月之内做出决定,要是案子比较重大、复杂,还能延长半个月。

等到了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得在受理之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晚不能超过三个月,要是有特殊情况,经过批准是可以延长的。

总之,羁押期限的计算得根据不同的诉讼阶段以及具体的情况来弄,这样才能保证司法程序合法、公正地进行下去。

最新修订: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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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沅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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