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一般是可以对公司不合理的加班要求说“不”的。
《劳动法》有规定哈,用人单位要是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并且跟工会以及劳动者协商过之后,是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通常每天最多不能超过一小时;要是因为特殊原因非得延长工作时间,那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每天最多也只能延长三小时,而且每个月不能超过三十六小时。
要是公司要求的加班时间还有频率啥的,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员工就有权利拒绝。
并且,员工在拒绝加班的时候,得注意保留一些相关的证据,像公司的加班通知之类的,这样能防止以后可能会出现的劳动纠纷。
总之,员工在碰到公司不合理的加班要求时,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来,好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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