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恶意欠薪罪的行为对象,而对于恶意欠薪的犯罪对象是否包括奖金、补贴等,学者间尚存在不同意见。有些人认为不宜将劳动报酬的范围理解的过宽。工资,又称薪金,笔者认为,奖金、补贴等也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的体现,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避免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以各种名目恶意拖欠劳动者的报酬,笔者认为对于劳动报酬应该做广义的理解,将津贴、补贴、奖金等内容包括在内。
以上是关于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内容的一些内容。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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