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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晚育的,另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增加产假。
以上是女职工产假能休多长时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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