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工伤赔偿专题 > 工伤鉴定专题 > 江苏省江苏工伤十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江苏工伤十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以下是关于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问题的赔偿标准回答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5580元(或者7个月×本人工资)。

计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万。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万。

以上两项的计算依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第27条。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月数×5580元(或者停工留薪期月数×本人工资)。

注:一般十级停工留薪期月数是4个月。

计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关于印发苏州市工伤职工伤情相对稳定期参照标准的通知》。五、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住院天数。  计算依据:《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苏人社函)。  以上五项之和再加上必要的交通费鉴定费即为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备注:  1.本人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不满12个月的,以当地社平工资计算。5580元为苏州市上一年度(2015年)社平工资。  2. 停工留薪期工资由所在单位支付,其他项费用由保险基金(社保所)支付。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在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 3.工伤处理的法律程序是:  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向劳动局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赔偿费用→结束。 此外,也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4.特别注意事项: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时,必须要注明:申请鉴定伤残等级、申请鉴定停工留薪期。 5.申请工伤认定时限:  单位申请的,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受害者本人申请的,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最新修订:2024-02-2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