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房子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一般来说就会被认定是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会进行分割的。
不过,婚后一起还房贷的那部分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另外一方是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的。
要是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通常就会被当作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就由夫妻双方一起商量怎么分割,如果商量不出来,法院就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决,像出资的情况,对房子贡献的大小之类的因素都会考虑进去。
另外,如果婚前买房子是一方的父母出的钱,并且明确表示只送给这一方的,那么这个房子就会被认定是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就没有权利去分割;要是没有明确表示的话,那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总的来说,遇到这种事情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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