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破产条件
要判断企业法人是否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同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考虑后续的破产清算流程。
(二)提出破产申请
符合条件后,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也有同样的权利。申请时,要提交破产申请书和相关证据。若债务人作为申请人,还需额外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等一系列材料。
(三)进入破产程序
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由其接管企业财产并处理相关诉讼事务。若在诉讼中进入破产程序,未审结的民事诉讼或仲裁会先中止,待管理人接管财产后再继续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