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经营管理专题 > 小股东要求解散公司

小股东要求解散公司

小股东要求公司解散是指《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解散公司。此种解散系由司法行为引起的解散,因影响面广、成本高,法院一般不会轻易解散公司。又因股东提起公司解散的条件存在一定的模糊性,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点。本文就股东提起公司解散的实务问题予以分析。
最新修订:2024-03-0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