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说的就是国有公司和企业的那些董事、经理。
他们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要么自己去经营,要么帮别人经营跟他们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
通过这样的行为,他们能获取非法利益,而且要是获取的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大的话,就构成这个罪。
要构成这个罪,得满足一些条件。
主体必须得是特殊的,就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和经理才行。
主观方面,得是故意的,而且心里就是想着要获取非法利益。
客观方面,就是得利用职务的便利,去经营或者帮别人经营跟所任职公司、企业一样的营业,并且获取的非法利益得数额巨大。
要是有这样的相关行为,那可就可能要受到刑事处罚。
如果非法利益数额巨大,那就要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要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要是数额特别巨大的话,就得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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