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管辖范围主要是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来确定的。
通常情况下,劳动争议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管辖的。
这里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指的就是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场所所在地,而用人单位所在地,就是用人单位注册登记的那个地方。
要是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那就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管辖。
另外,案件已经受理之后,就算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了变化,也不会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这样规定,就是为了让劳动争议的处理更加方便,也能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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