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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为惩治上市公司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无偿占用或者明显不公允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侵占上市公司资产,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刑法修正案(六)增设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即在刑法第169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69条之一,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规定了两个法定刑幅度:一是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是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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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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