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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在民政局办理的手续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得双方一块儿去。

一开始,要把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之类的材料都提交上去。

那离婚协议书得清楚地表明双方都自愿离婚,还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这些事儿的协商结果。

接着,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会仔细审核提交的材料,得确定双方是符合离婚条件的。

等过了 30 天的冷静期,如果双方都没有撤回离婚申请,那就再到民政局去领离婚证,到这时候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

要是有一方在冷静期内反悔了,那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申请,也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得注意,离婚可是涉及好多法律问题和权益的,所以在办理手续之前,最好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这样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最新修订: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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