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证据调查专题 > 鉴定结论的证据

鉴定结论的证据

鉴定结论的证据
审判活动中,证据的完整性影响着案件的走向,如刑事案件中,证据不全,不能对犯罪嫌疑定罪。所以,在审判活动前,一定要收集完整的证据链,而且证据要合法合据,这样才能解决最后的问题。依照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派出人员调查收集证据时,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证据收集和提供的主体必须具有合法性,这一点非常重要。为确保收集证据合法有效,法律禁止以非法和不正当的方法收集证据。
2024-02-24 01:52:10 已帮助379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鉴定结论
原《刑事诉讼法》把鉴定结论作为证据的一种形式。新《刑事诉讼法》将比改为“鉴定意见”。

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定。

进行这种鉴定活动的专业人员,称为鉴定人。

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发表的意见,称为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

将鉴定意见称为鉴定结论,容易引起人们的误会,以为鉴定结果是不可推翻的结论,是科学技术做出的判决。这与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是违背的。鉴定人没有做出判决的权利,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和其他证据一样,都要经过质证,都要与其他证据相一致,才能作为判决依据。是否采信由法官决定。

鉴定意见的特点:

鉴定人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感知案件情况的人,鉴定意见不同于证人证言,也不同于被告人口供和被害人陈述。

鉴定人是鉴定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是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对案件中某个问题发表的意见。

鉴定制度古已有之。鉴定人我国古代称为仵作、验尸官。

古代科学技术不发达,仵作也有一套自己的鉴定方法。宋代《洗冤集录》记载,将可疑的两把斧头放在阳光下曝晒,落了一群苍蝇的那一把就是杀人凶器,没有落苍蝇的斧头可以排除。

现代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用作鉴定的手段越来越多。诉讼中常见的鉴定有:法医学鉴定,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会计鉴定,刑事技术和其他种种技术鉴定。

1.法医鉴定指运用法医专门知识,对尸体与活体及其分泌物、排泄物等有关问题所作的鉴别与判断。其中包括基因(DNA)鉴定、死因鉴定、伤害鉴定、血型鉴定等。

2.司法精神病鉴定确定被被告人、被害人、证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及其程度,从而确定鉴定对象的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

3.痕迹鉴定对与案件有关的指纹、脚印、交通工具印痕、犯罪工具破坏痕迹、弹头及枪支膛线等,与嫌疑人和嫌疑物的相应部位进行对比,作出是否同一的鉴定结论,以确定犯罪人和作案工具等。

4.笔迹鉴定即运用笔迹检验的专门知识,将证据材料的有关笔迹与嫌疑人的笔迹进行对照,作出笔迹是否涂改、伪造或是否同一的结论,以确定作案人及其作案手段。

5.司法会计鉴定。

即对与案件收支是否平衡以及资金的流转等,以帮助司法人员查明是否有经济犯罪情况等。

6.毒物和司法化学鉴定。

即通过对可疑物质、药品、毒物进行分析化验,认定被检验物的成分、含量、作用等。

7.一般技术鉴定。

对案件中涉及到工业、农业、交通运输、航空、建筑等各种专门技术问题进行鉴定,以确定事故以及其他特定事件发生的性质、原因与后果等,为确定责任事故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知提供依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施工事故责任认定。

对鉴定结论的判断和使用应当注意两点:

其一,鉴定结论不能因其所具有的科技性而获得预定的证明效力。由于主客观原因的影响和限制,鉴定结论不排除出错的可能。所以还需要对其进行检证。

其二,鉴定结论只应回答专业技术问题,不能回答法律问题。

如鉴定意见认为被害妇女阴道分泌物与犯罪嫌疑人血型一致,不能说明犯罪嫌疑人就是强奸犯,也不能说明是强奸还是通奸。

鉴定结构过去分别隶属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这些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往往被辩护人提出质疑。现在,鉴定机构进行了改革,纷纷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脱钩,成为独立的中介机构。

鉴定结构的成立有司法局批准,鉴定人的职业技能由司法局考核认定。

鉴定意见必须有三个鉴定人签名。

当事人、律师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质询。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