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诉讼专题 > 检察院批准逮捕又退回公安机关侦查

检察院批准逮捕又退回公安机关侦查

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又把案子退回到公安机关去侦查,这大多是因为在之前的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了新的线索或者证据

这样做,是为了能够进一步去补充侦查,把案件的事实给完善得更全面。

这可是刑事诉讼程序里很正常的一个环节。

公安机关接到退回的案子后,就得重新开始进行侦查工作,得去收集更多更充分的证据。

在这个过程当中,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还会继续被羁押着。

退回侦查的时间,一般是一个月,如果遇到重大复杂的案件,还可以再延长半个月。

公安机关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侦查工作,然后把结果上报给检察院。

检察院,会对补充侦查后的案子进行仔细审查。

要是觉得证据已经很充分了,也符合起诉的条件,那就会提起公诉;要是还是觉得证据不足,那就可能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或者再次把案子退回到公安机关去补充侦查。

最新修订:2024-11-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