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追诉时效的期限划分,根据不同的法定最高刑对应不同的追诉时效,以便判断犯罪是否已过追诉时效。
(二)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经过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应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若存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审判,或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公检法应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可依法追究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