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因为拆迁而引发的财产纠纷,主要就是关于拆迁补偿款以及安置房这类财产到底该归谁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如果拆迁补偿款或者安置房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得到的,并且也没有特别说明只归某一方所有,那这些就应该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商量着怎么分,如果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决。
要是拆迁补偿款或者安置房是根据一方的个人财产来进行安置或者补偿的,那这部分财产就归那一方所有。
在处理这样的纠纷时,得收集一些相关的拆迁文件、购房合同之类的证据,这样才能证明财产的来源和性质。
而且,还得考虑到拆迁政策的特别之处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法律判决既合理又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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