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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

诉讼时效中断,指在其期间进行时,由于出现特定法定事由,已历经的时效期间便全部失效。

待这些致使时效中断的事由消失后,诉讼时效期间会重新开始计算。

常见的法定事由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以及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

诉讼时效中止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此时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就会暂时停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后,诉讼时效期间就届满了。

不可抗力这种情况,还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等,都属于法定事由。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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