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就是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后,偷偷地把自己的出资给撤回了,但却依然还保留着股东的身份以及原来的出资数额,这可是一种带有欺诈性的违法做法。
抽逃出资罪,说的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之后又把自己的出资给抽逃了,要是抽逃的数额特别大,或者造成的后果很严重,又或者还有其他比较严重的情节,那就是这种罪了。
要是遇到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让这个抽逃出资的人把出资本息还给公司,而且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都得对这事儿承担连带的责任。
公司的债权人也有权利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那部分,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
要是构成了抽逃出资罪,那就要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金。
如果是单位犯了这个罪,那就要对单位判处罚金,并且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得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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