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林木罪主要包含这几个方面:在客体方面,它侵犯的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规定以及他人对林木所拥有的所有权。
从客观方面来看,主要就是盗伐森林或者其他的林木,并且盗伐的数量得比较大才行,通常是以 2 到 5 立方米这样的木材量,或者是 100 到 200 株的幼树数量作为起点的。
主体方面,一般是普通的主体,也就是说只要是达到了刑事责任的年龄,并且具备了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够构成这个罪。
而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意思就是明明知道自己的这种行为会对国家的森林资源造成侵害的结果,却依然希望或者是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要是有盗伐林木的行为,那很可能就要面临刑事处罚,具体的量刑是根据盗伐的数量等一些因素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