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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股东资格如何退钱
取消股东资格如何退钱
公司发展的好坏,与公司经营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因为科学的管理能促进公司快速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则可能被市场淘汰。经营管理是相互渗透的,我们也经常把经营管理放在一起讲,实际情况也是经营中的科学决策过程便是管理的渗透,而管理中的经营意识可以讲是情商的体现。
2024-02-25 21: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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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股东资格如何退钱
高龙祥
问题:偷东西价格超一万 对方光报警说赔偿就没事了 然后我现在取保候审了 到后面会判刑留案底吗
现在什么情况,您可以和我们沟通一下案情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如何确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
1、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涉及实际出资数额、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2、确认股东资格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具体案件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选择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哪些人是会被取消低保资格
这几类人将会被取消低保的资格:1、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人名下登记有商铺的,这样的人将无权再领到农村低保。2、农村的房子除外,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在城里有房产的,这样的人也将从此与低保无缘。3、家庭成员中不管是谁有私家车等其他奢侈品的,也将不能再领取低保。4、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人名下注册了营业性质的公司等,这样的人也将领取不到农村低保。5、有过前科的,触犯过法律的也不能领取到低保。6、故意撂荒土地的,好吃懒做的也将不能再领取到低保。7、家庭拥有的存款中,还有证券等其他的资产,是当地最低收入标准的12倍以上的也将不能再领取到低保。8、长期有着不良嗜好的,也不能再领取低保。9、家中有子女并且子女还都拥有正常的劳动能力的,也不允许领取低保。10、经查证或者举报,属于本村的“关系户”,“人情户”的将不能再领取到低保。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中外合资的公司股东资格
1.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应当符合国家的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遵守国家关于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拟设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如果拟上市的,要求为5000万元),其中外国(境外)股东认购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签订了《股权认购书》,但工商登记中未登记为股东,可以享有股东资格吗
认定具备股东资格,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实质要件即股东对公司的出资或者通过合法方式受让股权;形式要件包括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股权认购书等对股东身份的确认。《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2条、第23条,当事人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公司没有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当公司与投资人已经签订了《股权认购书》,投资人履行了股权认购书确定的出资义务或承担出资责任,则公司应当将该投资人登记为公司股东;当然,如果公司与投资人签订《股权认购书》是公司的部分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并未得到全体股东同意,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那么《股权认购书》并没有生效,则投资人不能依据未生效的法律文件来获得股东资格。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股东出资方式分为货币或实物(动产或不动产)、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的资产。【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提起权的主体资格认定标准是什么?
你好,关于上述所提问题,解答如下::1、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必须是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您情况比较复杂,律图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股东资格纠纷立案后该如何撤案
对于股东资格纠纷立案后该如何撤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资格纠纷立案后该如何撤案这一问题,解答如下:民事诉讼撤诉的方式及条件如下:1、原告申请撤回,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申请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加以处分的具体体现,故需有内容明确的意思表示,才有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2、原告申请撤回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依照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方为有效。因此,原告申请撤回亦须以正当、合法为前提。也因如此,原告撤回的申请并不会当然地产生撤诉的效果,而需由受诉人民进行审查,并在此基础上裁定是否准许原告撤回。3、原告申请撤回,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谓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指申请撤回必须是原告主动、自愿所为,而不能是被动、违心所致。因此,任何人(包括审判人员)既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原告撤回,也不得说服、动员原告撤回。4、原告撤回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宣告判决前提出。不论是当庭宣判,还是定期宣判,均应如此。这样既可使原告有较为充分的斟酌时间,慎重地适时实施撤诉行为,同时又可避免因原告于宣判后再提出撤诉申请而损及受诉人民所作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为判决一经宣告,即便尚未发生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亦不得随意撤销。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应该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股东资格确认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不少人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涉及实际出资数额、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确认股东资格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具体案件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选择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有些公司创始人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出资创办了企业,却不是以本人名义,而是用亲友、同学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进行。实务中,隐名股东的情况大量存在,一般是指一方(下称实质股东)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他人(下称名义股东),由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现象。对于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首先,如果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实质股东不能投资公司,为了规避该强制性规定而让名义股东作为投资人成立公司,这类协议肯定会认定为无效,实质股东不会享有股东权利,公司也会面临一系列股份变更、减资、退股等法律问题。其次 ,如果隐名股东并未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而且实质股东只是出于某些原因让名义股东出资,但公司绝大多数股东知道这种情况,应认定为实质股东具有股权,但应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隐名股东(实质股东)如想显名或确认股东资格,必须先到人民确认,并且在认定过程中隐名股东必须有共同设立公司或通过受让取得公司股权的相应意思表示。如果隐名关系的双方仅为资金往来关系,提供资金一方并没有成立公司或实际取得股权的意思,那么双方关系的实质应为借款关系,提供资金一方并不能取得公司的股东身份。其次,隐名股东身份的确认需有其他股东认可其股东身份的意思表示。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如果其他股东并不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也不同意与其存在共同投资关系,该隐名股东不能被显名确认为公司股东。一、公司股权确认法律看点:如何判断确认公司股权的证据和标准公司股权确认纠纷是指公司股东、公司之外的第三人之间对公司的股东资格身份和持股比例产生争议,从而要求人民对公司上述争议进行裁判而发生的纠纷。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成立公司应由股东签订协议,足额出资,经工商部门批准登记,才能说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因此,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会有许多法律文件对公司的股东身份、持股比例进行明确,成为公司股权确认的主要证据,如公司股东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会会议纪要、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决议文件、公司股东名册、工商部门登记文件等,这些都可作为判断是否享有公司股权的证据。至于司法裁判标准,也从过去只以工商部门登记文件为准的原则过渡到现今的内外有别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审查标准上不再一律以工商部门登记中注明的股东作为确认股权归属的标准,而是从形式上的审查到实质上的认定,如果公司的股权确认不牵涉纠纷当事人、公司之外的第三人,会对上述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再根据案查明的事实作出裁判;如果牵涉第三人,则会从维护社会交易稳定和公平原则出发,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文件为准作出判决以维护第三人的合理信赖利益。涉及公司与股东的,以股东名册为准,上面登记的股东可向公司主张权利,即在没有相反证据时,股东名册就是股东资格的证明。实质上的权利人在尚未完成股东名册登记或者名义变更前,不能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涉及股东间关系时,股权确认一般应审查出资证明、股东会决议等股东实际投资及股东间关于股权安排的真实意思表示等相关事实。三、公司股权转让法律看点:公司股权转让受哪些限制其他股东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公司股东之间发生意见分歧或者其他矛盾,某一方退出或许是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在很多情况下,各方也容易就此达成共识,但也有一些股东依据《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设置障碍,导致矛盾激化。《公司法》第34条要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由于此规定比较原则,多数公司的章程也没有作出细化规定,致使实际操作时矛盾重重。对此,最高人民设定了一套规则,即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公司应当召开股东会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未及时召开股东会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请求其在确定的期限内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公司应当在一定期限内指定异议股东购买拟转让的股权,异议股东应当与拟转让股权的股东签订协议,其价格条件不能协商一致时,应以评估方式确定股权价值。公司未指定受让股权,或者被指定受让的股东不与拟转让股权的股东签订协议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另一方面,拟转让股权的股东违反上述程序规定的,其他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撤销该合同。股东主张优先购买部分股权,导致非股东因份额减少而放弃购买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要求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受让全部拟转让股权,拒绝受让全部股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证明股东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主体资格是指股东(出资人)、隶属机构的资格证明,如股东(出资人)、隶属机构属企业法人的,其主体资格证明就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主体资格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以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具体如下: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关于主体资格证明:第二十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第二十一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及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哥和他的大学同学毕业以后合伙开了一家公司,由于公司刚刚起步,需要解决的问题比较多,像这种情况公司成立时原始取得股东资格的时点时分为哪些时间段呢?
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可分为:1.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2.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是低保户的女儿,结婚五年了,现在买房,会取消低保资格吗
低保户买房子会被取消的低保资格,但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说卖房子会有影响。 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家庭消费支出水平有下面七种情况之一的,不能吃低保。 (一)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二)家庭月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占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定比例以上的。具体比例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自费出国留学的。 (四)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五)半年内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为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含)以上的。 (六)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马上高考了,高考前学校让学生。专项计划报名,这个可能就是综合评价,什么都填好了,结果发现自己在某个分数上多填了0.5分,孩子又不想报名了,这个会取消报名资格吗?
一、报名流程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进行预报名。2、到所在地继续教育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带身份证原件,小一寸彩照,填写新生报名表格)3、现场确认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现场摄像点进行拍摄准考相片。4、拍摄准考证相片后,根据指定时间,进行座位查询,然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二、报名时间普通专升本一般是应届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在专科三年级第二学期考试(各省份考试时间不一,由各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当年政策决定)三、费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和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普通专升本为普通全日制学习,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扩展资料:报名条件报考自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包括在校大专生,自考专科学历、成考专科学历或者远程教育的专科学历。民办学校自主发证、各级党校颁发的毕业证书、高等院校所属的二级学院所发证书、研究生课程班毕(结)业证书都不可以报考自考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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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5-03 20:14:04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工商右手小手指骨折怎样处理?
刘阳律师
2024-05-02 15:29:16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法律问题?
问题:你好,你好?
吕美亮律师
2024-05-01 21:04:00
您好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
问题:别人那我的照片乱发是违法的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5-01 10:08:2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刘阳律师
2024-04-30 10:19:39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法律问题?
问题:你好,你好?
吕美亮律师
2024-04-29 22:23:22
您好您是什么问题需要咨询
问题:我要地址面谈?
杜强吉律师
2024-04-29 17:37:13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杜强吉律师
2024-04-29 14:39:15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4-29 08:03:41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你好?
杜强吉律师
2024-04-28 21:59:36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刘阳律师
2024-04-30 10:19:39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法律问题?
问题:你好,你好?
杜强吉律师
2024-04-29 14:39:15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刘阳律师
2024-05-02 15:29:16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法律问题?
问题:你好,你好?
杜强吉律师
2024-05-01 10:08:2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吕美亮律师
2024-04-29 22:23:22
您好您是什么问题需要咨询
问题:我要地址面谈?
钱威律师
2024-04-29 08:03:41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你好?
杜强吉律师
2024-04-29 17:37:13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杜强吉律师
2024-04-28 21:59:36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03 20:14:04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工商右手小手指骨折怎样处理?
吕美亮律师
2024-05-01 21:04:00
您好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
问题:别人那我的照片乱发是违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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