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这是切实可行的。
夫妻二人能够通过友好协商,在离婚协议里明确约定把所有财产都赠予给孩子,这本质上属于一种赠与行为。
需留意的是,在财产尚未实际交付给孩子之前,赠与人也就是夫妻双方,拥有一定的撤销权。
倘若财产已经完成了交付,像房产完成过户等,通常就不能随意撤销了。
另外,要是存在债务等状况,这种对财产的处置很可能会遭到债权人的质疑。
倘若被认定为是恶意转移财产来逃避债务,那么就有可能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所以,这种约定必须谨慎对待,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其有效性,避免因疏忽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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