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经营管理专题 > 建筑施工合同可否以分公司签吗

建筑施工合同可否以分公司签吗

在建筑施工合同领域,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需具体探讨。

倘若分公司拥有营业执照,且处于总公司的授权范畴内,那么它具备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资格。

原因在于,分公司虽不具备法人资格,然而在依法进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后,能够以自身名义展开经营活动。

但需注意,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所引发的民事责任,归根结底是由总公司来承担的。

倘若分公司未持有营业执照,或者超出了总公司的授权范围进行合同签订,此类合同便可能面临效力处于待定状态或者直接无效的风险。

故而,在与分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合同之前,务必谨慎地审查其营业执照以及授权等相关事宜,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与风险。

最新修订:2024-10-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