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分公司拥有营业执照,且处于总公司的授权范畴内,那么它具备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资格。
原因在于,分公司虽不具备法人资格,然而在依法进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后,能够以自身名义展开经营活动。
但需注意,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所引发的民事责任,归根结底是由总公司来承担的。
倘若分公司未持有营业执照,或者超出了总公司的授权范围进行合同签订,此类合同便可能面临效力处于待定状态或者直接无效的风险。
故而,在与分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合同之前,务必谨慎地审查其营业执照以及授权等相关事宜,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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