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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构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构成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24-02-22 16:52:07 已帮助16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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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备案号
关于劳动合同备案号的解释如下,

一、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依法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都应签订劳动合同。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变更和续签劳动合同,都应报送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签订、变更和续签劳动合同后,在30日内没有进行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将《签订(变更、续签)劳动合同职工花名册》(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工花名册)连同劳动合同文本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工花名册的内容包括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在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编号等。续签或者是变更劳动合同的,需要加以说明。已经过劳动合同鉴证并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视为已进行劳动合同备案。劳动合同鉴证机构和劳动合同备案管理机构要做好相互衔接工作。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劳动合同文本与职工花名册要相互对照,逐个核对验证。核对验证内容主要是职工花名册的内容是否按要求全部填写、职工花名册载明的情况与劳动合同文本反映的真实情况是否一致。经核对验证无误后,将职工花名册保存归档,同时将劳动合同文本退回用人单位,并向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合同备案回执单》(见附件2)。

    用人单位在报送职工花名册时,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同时提供软盘拷贝一份,以方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职工花名册实行计算机管理。

说白了,就是你签订的合同上的合同号该应送到相关机构去备案,用的那个号码,合同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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