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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能否构成挪用资金罪对象

预付款具备成为挪用资金罪对象的条件。

挪用资金罪所针对的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此资金涵盖了单位的各种以货币形式呈现的财产。

而预付款,毫无疑问属于公司资金的范畴。

倘若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凭借其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的预付款,将其用于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倘若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或者即便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用于非法活动,那么就有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可能。

比如,公司员工把收到的预付款拿去进行个人炒股,或是偿还个人债务等行为,倘若满足上述条件,就极有可能触犯此罪名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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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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