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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多久开庭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检察院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被设定为一个月,且以二次为上限。

待补充侦查完毕后,检察院会重新开始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通常这个期限是一个半月。

当检察院重新提起公诉之后,法院会依据自身的案件排期情况来明确开庭的时间。

这里并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对其进行明确规定,不过一般来说,法院会在受理案件后的合理时间内安排开庭。

具体的时间跨度可能会在几周到数月之间,这主要是由法院的案件数量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所决定的。

例如,案件数量较多时,开庭时间可能会相对延后;而案件较为复杂时,也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进行准备和审理,从而导致开庭时间的延长。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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