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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怀孕男方告重婚

婚前怀孕男方告重婚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2024-03-03 11:09:29 已帮助18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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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怀孕男方告重婚
如果婚前两人没有以夫妻的名义生活,不构成重婚,所以婚前怀孕不可以告男方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时亦指因上述行为而形成的违法婚姻。

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

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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