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遗产继承专题 > 立遗嘱儿子继承不给女儿

立遗嘱儿子继承不给女儿

在中国,立遗嘱时将财产指定由儿子继承而不给予女儿,这种做法是被允许的。

遗嘱人拥有依照自身意愿来处置个人财产的权利。

从法律层面来讲,遗嘱要具备有效性需满足一些条件:其一,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其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体现,不存在被强迫或误导的情况;其三,遗嘱内容要合法,且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像自书遗嘱就需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等。

只要遗嘱满足这些条件,即便女儿未被纳入遗嘱继承人的范畴,该遗嘱依然是合法有效的。

然而,倘若遗嘱人在立下遗嘱之后,又想要更改遗嘱,重新给予女儿一定的财产份额,那么他可以通过法定的遗嘱变更或撤销程序来达成这一目的。

最新修订:2024-10-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