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欠缴社保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先责令其限期缴纳。企业要重视该责令,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社保费缴纳。
(二)若企业逾期未缴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企业需承担额外费用。所以企业应避免逾期,及时缴费。
(三)经责令限期缴纳后企业仍未履行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依法履行催告程序,之后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划拨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企业不应抱有侥幸心理,应主动履行缴费义务。
(四)劳动者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企业欠缴情况,由其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