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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性辩护

刑事辩护的三种形态分别是什么9ask15作为一种德肖维茨所说的“最好的辩护”,程序性辩护一旦取得成功,可以促使法院宣告侦查行为、公诉行为和审判行为违反法律程序,由此所获得的证据起诉和裁判结论便会失去法律效力

这种对“宣告无效”之辩护效果的追求,使得程序性辩护可以达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境界使侦查、公诉和审判机关的诉讼行为被置于被审查、被审判的地位,使得那些违反法律程序的上述行为受到法院的谴责和否定性评价。

律师通过进行程序性辩护活动,不仅可以推动法院作出诉讼行为无效之宣告,而且还可以在正式的诉讼程序之内,发动一场诉讼程序合法性之诉,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诉中诉”、“案中案”或者“审判之中的审判”。

在这场诉讼中,被告人成为程序意义上的原告,侦查人员、公诉人员或审判人员则成为程序意义上的被告,诉讼对象则由原来的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变成侦查、公诉或审判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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