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公司借着注销之名辞退孕妇,这无疑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范畴。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里,孕妇属于受特殊劳动保护的群体。
即便公司遭遇注销,也必须将妥善处理与孕妇员工的劳动关系放在首位。
公司需要依法进行清算,在这个过程中,务必把对孕妇员工的相关补偿,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损失等经济补偿,归入清算债务的范畴。
孕妇员工有权要求公司依据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该孕妇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
若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倘若公司拒绝支付,孕妇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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