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法院有权依法拍卖,即便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也不影响执行,夫妻双方需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对于一方个人债务,法院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该方份额,再进行拍卖。分割方式可协商或诉讼解决。若另一方有异议,可通过执行异议程序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