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查起诉阶段,若检察院觉得案件事实不够清晰、证据有所欠缺,便会将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且此退回以两次为上限。
这表明公安机关先前提交的证据等资料存在瑕疵。
对犯罪嫌疑人而言,虽可能因证据不足而免于被起诉,但绝不能放松警惕。
一旦公安机关再次补充侦查完毕并移送,只要检察院认定证据确凿、充分,仍会提起公诉。
对于被害人来说,若坚信案件存在犯罪事实,应与检察院保持沟通,促使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补充关键的证据材料,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与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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