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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生效条件法条
债务转让生效条件法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5 21: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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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生效条件法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协议有效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是一种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这种合意是否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取决于意思表示是否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4、形式合法。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但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又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的书面形式更多的是作为证明合同存在的证据而出现。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亦即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具体有:(1)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2)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寻求法律保护;(3)合同生效后,对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人(包括单位、个人)均不得对合同当事人进行非法干涉,合同当事人对妨碍合同履行的第三人可以请求法院排除妨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权转让的有效前提有哪些呢
债权人转让债权是法定的权利,债权人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完全取决于权利人自己的意志和自由,但权利人行使权利要以合法为原则。合法原则就是对权利人行使权利的限制。那债权人在行使这项权利的时候需要注意一、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有哪些呢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各国的立法有三种不同的规定:一是自由主义,德国民法典是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二是通知主义,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依照《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二、债权转让的限制1、主体方面的限制。《民法典》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2、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没有技术含量和没有特定要求的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与行为人的信誉、技能、能力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如果由别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目的。3、内容方面的限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4、形式方面的限制。《民法典》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权人在转让权利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权转让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债权转让生效的要件为:需要通知债务人,且转让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转让债权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新的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务转让条件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以及不作为义务只能由约定或特定的当事人承担,不能转让给他人。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转让部分债务的风险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转让部分债务的风险有受让人受让该债务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受让人是否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等。债务转让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转让行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温馨提示】以上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相关的律师,我们会为您详细的解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权让与生效应满足哪些条件,有哪些相关规定
债权让与生效应满足的条件包括债权不属于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是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如何解决呢
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那么就不能发生债务转让,即使转让了也是无效的。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公司转让包括债权债务的转让吗
公司转让是否包括债权债务的转让,据签订的转让协议决定。转让协议有规定的可以转让,比如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债权债务由新成立的公司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有,债权是依法、依约定、或者依据债权的自身性质是可以转让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债权转让的协议;以及转让债权是及时通知了债务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权转让的合同条件及法律效力是什么样的
法律分析债权转让的合同的条件是,转让的债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根据债权性质、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进行转让;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转让的法律效力是,受让人取得债权、以及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债务人需向受让人履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个人债务转让纠纷律师费如何计算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以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的价格管理方式。<一>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如下。具体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指导价收费标准的区间范围和比例幅度内协商确定。(一)计时收费1、适用范围:适用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全部律师服务事项。2、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二)计件收费1、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2、收费标准:(1)刑事诉讼案件:①侦查阶段:2000—20000元;②审查起诉阶段:2000—20000元;③审判阶段:3500—35000元;为刑事自诉案件或者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的,按照以上标准收费。(2)民事、行政诉讼案件:2000—20000元。(三)按照标的额比例收费1、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和代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法律事务。2、收费标准: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费。争议标的额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含本数)部分6%10万元(不含本数)—50万元(含本数)部分5%50万元(不含本数)—100万元(含本数)部分4%100万元(不含本数)—500万元(含本数)部分3%500万元(不含本数)—1000万元(含本数)部分2%1000万元(不含本数)—5000万元(含本数)部分1.5%50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上部分1%争议标的额10万元以下收费低于2000元的,按照2000元收费。<三>以上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阶段)的收费标准。<四>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分为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执行等审级(阶段);刑事诉讼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分为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申诉等审级(阶段)。办理两个以上审级(阶段)的,从第二个审级(阶段)开始的每一个审级(阶段),可以按照第一个审级(阶段)标准减半收费。<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收取办理刑事案件费用外,其民事部分可以按照办理民事案件一审标准减半收费。<六>按照规定可以采取风险代理收费的,风险代理收费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七>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收费可以高于规定的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五倍。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承包果园雇主欠款不出面,转让雇主应该承受债务吗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对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债权人起诉的,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发生诉讼时,承包人仍在承包的,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事人承担责任,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2、发生诉讼时,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发生诉讼时,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可以企业为被告,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4、承包、租赁企业对外发生纠纷时诉讼主体的确认(1)发生诉讼时,承包、承租人仍在承包租赁的,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事人承担责任,承包、承租人和发包、出租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租赁合同另行处理。(2)发生诉讼时,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按承包、租赁合同的约定,承包、承租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应以原承包、承租人为诉讼当事人;企业的主管都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应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3)发生诉讼时,承包、租赁合同已期满或者被依法解除,应以企业为被告,如企业要求按照承包、租赁合同的约定由承包、租赁人承担责任的,可将承包、承租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由承包、承租人按照承包、租赁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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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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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丽霞律师
2024-04-27 15:53:46
我们理解您可能面临的财务挑战。为了更好地协助您,我们需要了解您的逾期债务情况和您的还款能力。
问题:我父亲被他侄子骗去办贷款,现在逾期了还没有还钱,银行打电话才知道不是让我父亲去当担保人的而是去当借款人的?
杜强吉律师
2024-04-27 14:08:29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在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7 10:59:07
肯定是合法的,如果是房产拍卖的话,一般是配偶先分一半,剩余部分会被执行分配
问题:夫妻一方的给别人担保生产的债务,法院现在强制拍卖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法院的行为合法吗?
刘阳律师
2024-04-26 17:40:45
你好!导致失信,限高等。
问题:租机无力还款会导致什么?
吕美亮律师
2024-04-26 07:24:16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应该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由妻子一人承担还款责任
问题:妻子借钱,丈夫不知道,也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丈夫还要还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5 20:22:53
父母欠款为什么扣子女的钱,子女也是被告吗
问题:父母欠款200万,但父母的总欠款没有还完,身份证被封?
王刚律师
2024-04-25 14:44:57
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只有主合同解除了,才能解除。
问题:我老公帮朋友在银行贷款做担保,他朋友一直不还。我们怎么才能解除担保合同?
吕美亮律师
2024-04-25 18:03:12
您好需要确定您的担保形式,以及债务的履行期限,需要判断担保期限是否届满?
问题:去年给别人担保了十五天,现在甲方拿欠条找我,有用没有?
钱威律师
2024-04-26 08:55:57
你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维权
问题:债权债务问题,具体如下,问题:网贷/信用卡逾期;金额:1万~5万元?
杜强吉律师
2024-04-25 11:34:4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对子女,对以后有影响吗?
钱威律师
2024-04-26 08:55:57
你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维权
问题:债权债务问题,具体如下,问题:网贷/信用卡逾期;金额:1万~5万元?
杜强吉律师
2024-04-27 14:08:29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在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4-26 07:24:16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应该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由妻子一人承担还款责任
问题:妻子借钱,丈夫不知道,也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丈夫还要还吗?
苏丽霞律师
2024-04-27 15:53:46
我们理解您可能面临的财务挑战。为了更好地协助您,我们需要了解您的逾期债务情况和您的还款能力。
问题:我父亲被他侄子骗去办贷款,现在逾期了还没有还钱,银行打电话才知道不是让我父亲去当担保人的而是去当借款人的?
刘飞飞律师
2024-04-27 10:59:07
肯定是合法的,如果是房产拍卖的话,一般是配偶先分一半,剩余部分会被执行分配
问题:夫妻一方的给别人担保生产的债务,法院现在强制拍卖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法院的行为合法吗?
刘阳律师
2024-04-26 17:40:45
你好!导致失信,限高等。
问题:租机无力还款会导致什么?
刘飞飞律师
2024-04-25 20:22:53
父母欠款为什么扣子女的钱,子女也是被告吗
问题:父母欠款200万,但父母的总欠款没有还完,身份证被封?
王刚律师
2024-04-25 14:44:57
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只有主合同解除了,才能解除。
问题:我老公帮朋友在银行贷款做担保,他朋友一直不还。我们怎么才能解除担保合同?
吕美亮律师
2024-04-25 18:03:12
您好需要确定您的担保形式,以及债务的履行期限,需要判断担保期限是否届满?
问题:去年给别人担保了十五天,现在甲方拿欠条找我,有用没有?
杜强吉律师
2024-04-25 11:34:4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对子女,对以后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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