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管辖法院:一般向男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男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男方下落不明、被监禁等,可在女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二)准备诉讼材料: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起诉状写明双方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三)立案方式:可线上立案或邮寄立案递交材料。
(四)参加诉讼环节:立案后按法院通知参加调解、庭审等,庭审充分表达诉求并提供证据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