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两岁以内的娃儿通常随母亲生活。
如果小孩年纪在两岁以内,两方都争夺小孩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娃儿共有生活的,通常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第二、十岁以上,两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持的,要考虑该娃儿的意见。
因此,如果小孩已经十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夺到小孩抚养权,必须得到小孩的认同,让小孩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
当然让小孩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第三、对于两岁以上十岁以下的小孩,女方争夺小孩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节育手术或因其他原由丧失生育本领的2、娃儿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娃儿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娃儿,而男方有其他娃儿的4、在男女两方的抚养要求,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碎有犯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小孩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
考虑到其恶习对小孩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通常会将小孩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两方均无明显犯错,各方面要求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看小孩,得到小孩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父方与母方抚养娃儿的要求基本相同,两方均要求娃儿与其共有生活,但娃儿单独随外祖爸妈共有生活多年,且外祖爸妈要求并且有本领帮助娃儿照看孙娃儿或外孙娃儿的,可作为娃儿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要求予以考虑。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娃儿利益的前提下,爸妈两方协议轮流抚养娃儿的,可予准许。
但是具体操作肯定要科学合法,必须保证小孩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