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辩护专题 > 截留预收货款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截留预收货款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需要看具体的案情来确定。

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一般来说,专项资金是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

如果挪用专项资金或者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的用途,都是违法的,截留资金视情节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

最新修订:2024-02-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