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即使指使肇事者逃逸,并造成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但毕竟与肇事者先前的违章肇事行为没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没有交通肇事罪的构成事实,将指使他人逃逸的行为硬性规定为交通肇事罪,于法无据,于理不通。
再次,交通肇事罪无法涵盖指使肇事者逃逸的行为人的全部主观要件。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而交通肇事后指使他人逃逸的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则表现为故意。
此外,在交通肇事后指使肇事者逃逸,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后果,而是造成财产损失或其他重大损失,则无法定性。
对于在交通肇事后指使肇事者逃逸的行为人,应当以教唆犯罪定罪处罚。